近日,省委辦公廳和省委組織部出台了5個幹部工作規範性文件,涉及領導職數、選拔任用流程、幹部考察、競爭性選拔、破格提拔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內容,充分彰顯了省委對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空前力度和堅定決心。(11月18日《湖南日報》)
  長期以來,由於我們沒有建立好幹部“能上能下,能進能出”幹部管理機制,很多幹部只要不犯大的錯誤,就是一種終身制。此前,就有媒體爆料稱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,除了“一把手”外,還有20個副職,引來網友的驚嘆;更有甚者是一個二十五萬人口的小縣,只有265名正式民警,17個派出所,其中3個城鎮所,局直23個科,隊,室。兩個看守所。副職竟達123之多,類似情況在媒體頻頻曝光下,已不是新聞。由此可以看出,超職數配備幹部的問題有多麼嚴重,整治也就顯得迫不及待。
  現在湖南一些地方,“健全退出機制”探索建立幹部“能上能下,能進能出”的機制,嚴格執行調整不勝任現職領導幹部的政策規定,加大調整不勝任現職幹部力度,騰出的職數用於消化超配幹部。比如湘潭市以績效考核為抓手健全退出機制。強化考核問責,對績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幹部予以誡勉,連續兩年末位的予以免職,加大調整不勝任現職幹部力度,騰出的職數用於消化超配幹部。近三年,全市共有17人被誡勉,4人被免職。
  當然,在鐵腕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過程中,不是只少個數,只做簡單的加減法,而要把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和建立幹部“能上能下,能進能出”的競爭機制結合在一起,通過制訂嚴密的幹部考核措施,比如寧鄉縣就已經制定了《“三評四查五找”調整不勝任現職領導幹部暫行規定》等文件,努力破解幹部“能上不能下”等重點難點問題,不斷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和滿意度,這樣就把幹部通過競爭考核,優勝劣汰和調整一些作風不實、工作不力的幹部有機結合在一起,讓幹部隊伍充滿競爭,達到讓幹部“能上能下,能進能出”的目的。從而實現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,這樣真是一舉兩得。
  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是保持幹部隊伍充滿活力,改變幹部作風,取信於民的必由之路,通過幹部“能上能下”來助力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,是值得充分肯定的。
  文/江文  (原標題:幹部“能上能下”助力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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